2017-09-21 19:55

〔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華南金控第3代長子、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今天到台北地院出庭,他被妻子、新光金控第3代長公主吳欣盈控告涉嫌妨害秘密,指他唆使律師劉宗欣與2徵信社業者在車上安裝GPS衛星定位器跟蹤她;台北地院今開庭辯論,4人都否認犯罪,林知延稱,吳欣盈曾當面說喜歡新加坡籍男子才親吻對方,使他極為震驚,而起意蒐證;全案辯結,定11月2日宣判。本案2014年5月起訴,審理期間林知延多次向法官表示長輩已出面勸和,希望法官審慢一點以爭取和解空間,以致審理牛步化耗時3年半。林知延律師團強調,是吳欣盈先告林知延妨害秘密,林才訴請離婚,林知延2013年12月12日赴北檢作證時,當庭從證人轉為被告,隔年1月他才訴請離婚,而妨害秘密案直到2014年5月才起訴,因此外界一直誤會是他先訴諸法律。今庭訊後,林知延受訪說,這件事完全是誤會,他無意違法,過去也曾經多次向「吳小姐」道歉,很遺憾對方一直不願撤告,他很想兩個人坐下來好好談一談婚姻裡發生的種種,「希望她能放下過去、一起放眼未來」,相信司法會有公正的判決。林知延答辯指出,2013年7月他發現妻子的李姓司機疑似吸毒,經常遲到、在浴室昏倒,擔心太太受騙、受傷害,遂去諮詢華南20年的法律顧問劉宗欣,希望對司機展開徵信。同年8月,他在家中相機發現妻子與新加坡籍男子親吻的22張親密合照,質問妻子,妻子竟未道歉,還回稱「我對這男人有好感,我就親了他」,讓他感到很震驚。林說,他為了維持婚姻,再次詢問劉宗欣對妻蒐證是否發現有不正常男女關係,也曾寫信給那名新加坡籍男子;他說,檢方偵查時沒有說出上情,是因為考量到夫妻關係和家族名譽。劉宗欣答辯稱,就他的認知,跟監目標是李姓司機,徵信業者跟車時回報說,李男開車太瘋狂、一直闖紅燈,建議裝GPS追蹤才不會跟丟,他向林知延回報獲得同意,且車輛是公司的車,若出事公司也要負責,因此同意業者;徵信業者林珮瑜答稱她有特地問是不是公司車,若是違法的事她就不會做;另名業者李榮全說,他只是依林女指示開車,不知違法。公訴檢察官論告時指出,重點在4人行為是否構成妨害秘密的「無故」要件,以及用GPS衛星定位器蒐集他人在公共場所的位置,是否符合「非公開活動」要件,釋憲案和最高院的判決都已闡明這是干預隱私權,維持婚姻不是安裝GPS追蹤配偶的合理化理由,為避免游走法律邊緣的脫罪行為,請求合議庭判處4人有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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