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陳姓男子10年前赴大陸經商,因沈迷女色被仙人跳,工廠經營也不見起色,床頭金盡後流落異鄉、3年未返台,妻子訴離婚獲准。桃園地院調查,陳姓男子10年前赴大陸經營鋁材工廠,因最近3年未曾返台,也未寄生活費回家,妻子疑惑,託友人打聽後,得知丈夫在大陸的風流史。陳妻向法院指出,丈夫剛赴大陸期間,因工作交際常出入風月場所,不到半年就和一名酒店女子同居,後來再交女友,結果被設計仙人跳,被敲詐了近400萬元才擺平,但丈夫依舊不改風流習性,對新交女友揮霍千金,不到6年就散盡積蓄,甚至挪用公司資金,工廠的經營也不見起色,4年前關廠。陳妻還指出,丈夫赴陸期間偶而返台團聚,關廠後床頭金盡,變成一貧如洗的落魄漢,流落異鄉不敢回台,遇到好友不敢相認,也與家中失聯,已3年多未付生活費,都靠她向親人借貸過活,她以丈夫惡意遺棄訴請離婚。法院審理時,陳姓男子隔海寄答辯狀,承認生意失敗和行為不檢點,無顏見台灣親人,也沒有能力扶養小孩,寧可在大陸流浪也不願返台面對,他同意妻子離婚,希望妻子扶養孩子長大,以後「如有能力再回報」。法官查他出境紀錄,發現4年多前離境就沒再返台,認定婚姻關係有名無實、難以維繫的責任都在丈夫身上,判准離婚,8歲女兒監護權歸母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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