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外地貨車司機本月6日晚上到屏東縣恆春鎮送貨,以為2.3公尺高的恆春西門城門貨車可以穿越,駛入時不料卡住,造成城門上方紅磚刮傷;司機事後到案才知道「代誌大條了」,因恆春古城是國定古蹟,不僅要賠償修護費用,還將被依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毀損古蹟罪嫌函送法辦,直呼衰透了。這是繼前年10月女駕駛開車衝進恆春南門城後,第2件被依違反文資法第103條第2項毀損古蹟的案子;但地方人少有責難,反而同情這名司機,指西門城門比另座可通行的北門城門矮許多,政府有義務提醒駕駛人,但城門前後方都未設車輛高度警告標誌或架限高架,批「不教而殺謂之賊」,籲請「亡羊補牢,為時未晚」。有142年歷史的恆春古城,是全台仍保有完整東、西、南、北4座城門的古城,也是地方人氣旅遊景點;但這些年來陸續出現汽車、機車撞進圓環內的南門城門,造成1死1傷憾事,尤其是僅容1輛車通行的西門城門,高度僅2.3公尺,入夜後視線不佳又無限高架,不時傳出中小型貨車撞上城門事件,駕駛多脫困後自行離去。屏東縣政府化資產管理所主任王文章說,去年已在南門圓環周邊設置反光警示牌及車阻,之後未再發生衝撞事故;貨車日前卡在西門城門倒退脫困,為避免一再發生,已請鎮公所儘快在西門和北門城前後架限高架和警告標誌;因文資法中毀損古蹟行為是公訴罪,依法將司機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請求賠償。文資法第103條毀損古蹟罪罰責不輕,貨車司機得知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,又要負修護賠償責任,直呼衰透了;文資所說,前年開車撞壞南門城門的女駕駛移送法辦後,因賠償修護費用且是無心之過,最後獲不起訴處分。國定古蹟屏東恆春古城的西門城門,高度僅2.3公尺,因無限高架和高度警告標誌,不時會有貨車駛入卡住。記者潘欣中/攝影 分享 facebook 高度僅2.3公尺的恆春西門城門,弧型的紅磚頂滿是刮痕。記者潘欣中/攝影 分享 facebook 駛入屏東恆春西門城門的貨車,車頂刮傷城門紅磚,司機除依違反文資法罪嫌函送法辦且要賠償修護費用。記者潘欣中/翻攝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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